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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施工流程及规范(三)

时间:2023-04-15 16:37:00 直列连接电缆

二、安装电源设备
A.供电系统的安装
安装前应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2.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和损坏。
3.紧固件和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无污垢和腐蚀。
4.设备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说明书。
B安装电源设备
1.设备安装应牢固、整洁、美观,端子号、用途标志等标志应完整、正确、清晰。
2.固定设备时,设备应受力均匀。
3.安装在仪表箱内的供电设备的裸带电体或其他裸导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m。当不能满足时,必须相互绝缘。
4.供电箱安装在混凝土墙、柱或基础上时,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应为1.3~1.5m;
(2)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排列整齐。
6.稳压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波动值应符合安装说明书的规定。
7.使用前应检查整流器的输出电压,电压值应符合安装前说明书的规定。
8.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为500V在测量兆欧表时,不应小于5MΩ。安装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规定。
9.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开关应处于继位置,熔继器容量应检查。
   三、弱电系统的接地
  A.一般规定
  2.需要接地的弱电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时,除设计明确规定处,管子与管子、管子与金属盒子连接后不必跨接,但应遵守下述规定:
  1)管子间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螺纹表面应光滑、无锈蚀、缺损,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全脂或导电性防腐脂。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
  2)管子间采用带有紧定螺钉的套管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3)管子与盒子的连接不应采用塑料纳子,应采用导电的金属纳子。
  4)弱电管子内有PE线时,每只接线盒都应和PE线相连。
  (2)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设计又规定管子间需要跨接时,应遵守下述规定:
  1)明敷配管不应采用熔焊跨接,应采用设计指定的专用接下来线卡子跨接。
  2)埋地或埋设于混凝土中的电管,不应用线卡跨接,可采取熔焊跨接。
  3)若管内穿有裸软PE铜线时,电管可不跨接。此PE线必须与它所经过的每一只接线盒相连。
  (4)当强弱电都采用PVC管时,为避免干扰,弱电配管应尽量避免与强电配管平行敷设,若必须平行敷设,相隔距离宜大于0.5m。
  (5)当强弱电用线槽敷设时,强弱电线槽宜分开;当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时,强弱电之间应用金属隔板隔开。
  B.电信设备的接地
  (1)直流电源、电信设备的机架、机壳;人站通信电缆的金属护套和屏蔽层。
  (2)交流配电屏、整流器屏等供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 。
  (3)直流配电屏的外露部分 。
  (4)交直流两用电信设备的机架、机框内与机架、机框不绝缘的供电整流盘的外露导电部分。
  (5)电缆、架空线路及有关需要接地的部分,如放电器、避雷器、保护间隙等。
  2.当低压配电系统采取TN制式供电,电信设备若要求严格限制工频交流对其的干扰,且电信设备不易做到与站内各种金黄色属构件绝缘时,应采用TN-S制式;当对干扰要求不太严格时,可采用TN-C制式;当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10mA及以上时,应采用TN-S制式。
  3.配电屏、整流器屏等外露导电部分,当加固装置将其与机架、机框在电气上已连通时,仍需与PE线或PEN线相连。
  4.当采取IT制式供电,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10mA以上时,为了避免保护设备误动作,可采取双线圈变压器供电,其一次侧接入IT制式,二次侧若以TN制式供电,此时供电设备的接地与TN制式相同。
       

6.电信 设备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宜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线穿管敷设到共同接地极上。当采用基础钢筋作为共同接极时,连接处应有铜铁过渡接头。
  C.电子设备的接地
  1.电子设备的信号接地、逻辑接地、功率接地、屏蔽接地和保护接地等,一般合用一个接地极,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当电子设备的接地与工频交流接地、防雷接地合用一个接地极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Ω。屏蔽接地如单独设置,则其接地电阻一般为30Ω。
  2.对抗干扰能力差的电子设备,其接地应和防雷接地分开,两者相互距离宜在20m以上,对抗干扰能力较强的电子设备,两者距离可酌情减少,但不宜超过5m。
  当电子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为了避免雷击时遭受反击和保证设备的安全,应采用埋地铠装电缆供电。
  3.电缆屏蔽层必须接地,为避免产生干扰电流,对信号电缆和1MHZ及以下低频电缆应一点接地;对1MHZ以上电缆,为保证屏蔽层为地电位,应采取多点接地。
  4.为了避免环路电流、瞬时电流的影响,辐射式接地系统应采用一点接地;为消除各接地点的电位差,避免彼此之间产生干扰,环式接地系统应采用等电位连接;对混合式接地系统,在电子设备内部采用辐射式接地,在电子设备外部采用环式接地系统。
  5.接地环母线的截面,当电子设备频率在1MHZ以上时,用铜箔120mm×0.35mm;在1MHZ以下时,用铜箔mm×0.35mm。
  6.电子设备的接地极宜采用地下水平敷设,做成耙形或星形。
  D.数据处理设备的接地
  1.数据处理设备的接地电阻一般为4Ω,当与交流工频接地和防雷接地合用时,接地电阻为1Ω。
  2.对于泄漏电流10mA以上的数据处理设备,其主机室内的金属体应相互连接成一体,连接线可采用6mm2的铜导线或25mm×4mm 镀锌扁钢,并进行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为了减少趋肤效应和通道阻抗,直流工作接地的引下线应采遥多芯铜导线,截面不宜小于35 mm2,当需要改善信号的工作条件时,宜采用多股铜绞线。
  4.直流工作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如不采用共同接地时,两者之间的电差不应超过0.5V,以免产生干扰。
  E.电声、电视系统的接地
  为避免由于接地电位差造成交流杂散波的干扰,闭路电视和工业电视必须采用一点接地。
  电视系统的传输电缆穿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要接地,用以防止干扰。
   F.接地极和接地线的安装
  1.强弱电采用联合接地极时,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Ω。
  2.采用联合接地极时,弱电接地引出线和强电接地引出线不能从同一点引出,两者要相距3m以上。
  3.对于抗干扰要求高的设备,例如电脑、消防控制室的接地干线应用截面积不小于25 mm2绝缘铜导线两根或固定在绝缘子上的接地排,避免和强电接地线相通。
  四、综合布线系统
  在安装工程开始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
  3.对设备间铺设活动地板应专门检查,地板板块铺设严密坚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地板支柱牢固,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要求。
  B.施工前的器材检验
  1.器材检验一般要求
  (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所用线缆器材规格、程式、数量、质量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者或与设计不符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证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2.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
  (1)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2)管材采用钢管、硬聚氯乙烯管、玻璃钢管时,其管身就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符合邮电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90)中相关规定。
  (4)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5)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均应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3.线缆的检验要求:
  (1)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规格、程式、形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2)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4)电缆的电气性能应从本批量电缆的任意三盘中截出100m长度进行抽样测试。
  (5)剥开缆线头,有A、B端要求的要识别端别,在缆线外端应标出类别和序号。
  (6)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62.5/125μm或50/125μm多模渐变折射率光纤光缆和单模光纤光缆时,现场检验应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和光纤长度。
  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差异太大,应用光功率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2)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果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
  (8)光纤调度软线(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纤调度软线应具有经过防火处理的光纤保护包皮,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
  2)每根光纤调度软线中光纤的类型 应有明显的标记,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4.接插件的检验要求:
  (1)接线排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塑料材质应具有阻燃性。
  (2)保安接线排的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邮电部有关规定。
  (3)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号和数量、位置与设计相符。
  (4)光纤插座面板应有发射(TX)和接收(RX)明显标志。
  5.配线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
  6.有关对绞电缆电气性能、机械特性、光缆传输性能及接插件的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应符合设计规范。
  C.设备安装
  1.机架安装要求
  (1)机架安装完毕后,水平、垂直度应符合厂家规定。如无厂家规定,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
  (2)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完整清晰。
  (4)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留有1.5m的空间,机架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0.8m,以便于安装和施工。
  (5)壁挂式机框底距地面宜为300~800mm。
  2.配线设备机架安装要求:
  (1)采用下走线方式时,架底位置与电缆上线孔相对应。
  (2)各直列垂直倾斜误差不应大于3mm,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
      (3)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4)交接箱或暗线箱宜暗设在墙内。预留墙洞安装,箱底高出地面宜为500~1000mm。
  3.各类接线模块安装要求:
  (2)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4.信息插座安装要求:
  (1)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严密防水、防尘。接线盒盖应与地面齐平。
  (2)安装在墙体上,宜高出在地面300mm,如地面采用活动地板时,应加上活动地板内净高尽寸。
  (4)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5)信息插座应有标签,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2)桥架及槽道水平度每平方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3)垂直桥架及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4)两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
  (5)吊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倾斜现象。
  (6)金属桥架及槽道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D.缆线的敷设和支撑保护方式
  1.线缆的敷设
  (1)缆线敷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线的布放前应核对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5)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m,工作区为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6)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
  ②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③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④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20倍。
  ⑤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⑥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如采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⑦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一般为15m/min。光缆出盘处要保械松驰的弧度,并留有缓冲的余量,又不宜过多,避免光缆出现背扣。
  (2)预埋线槽与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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